设 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login register 商站通服务| 网站推广 | 首页广告 | 关键词广告 | 个性化会

员 个性化会员 | 榜上有名 榜上有名 | 促销活动
中国化工展览网-无机原料;有机原料;实验室用品;农用化学品;日用化学品;化工设备;催化剂及助剂;医药原料及中间体;化工粘胶剂
首 页 供求商机 产品库 公司库 产品报价 行业资讯 行业会展 公司资料 技术中心 人才招聘 品牌专区
放大镜 搜索:
小标 当前位置:首页> 技术中心
技术中心 | 分析方法 | 技术装备 | 政策法规 | 行业应用 | 其它 发布技术资料
广告
垂询热线:0571-87756377

国家将细化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08年3月30日
Audo look6.0下载
    国务院法制办3月27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我国反垄断法中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和申报程序,规范了经营者集中申报。 
    据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基于我国反垄断法没有规定经营者集中情形中的“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以及“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含义,为增强可操作性,征求意见稿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份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信息来源:中国化工展览网
[ 打印 ] [ 返回顶部 ] [ 关闭 ]
更新列表 |搜索引擎| 动态更新列表 | 报价更新列表 | 资料更新列表 | 技术文献 | 产品分类浏览
以上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企业负责.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所有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
-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本站服务 - 榜上有名会员 - 商站通服务 - 网站推广 - 网站广告 - 友情连接 - 诚聘英才 -
中国化工展览网 Copyright 2003-2008 hgzhan.com.cn,all rights reserved
客服电话:0571-87756378 紧急技术支持手机 :15869012768 邮箱:post%hgzhan.net(请将%改成@)
广告合作:点击这里可即时交谈 客户服务:点击这里可即时交谈 采购:点击这里可即时交谈 紧急技术支持QQ:点击这里可即时交谈
浙B2-20050358ICP经营许可证 营业执照(副本) 法律顾问法律顾问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110报警服务